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认真总结全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检验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各项预期目标顺利完成,根据丽水市政府统一部署,由丽水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工作(有关表格附后),于6月27日前上报。联系电话:2129460,传真:2134635。
附件:1、民营科技企业调查表(表一) 2、科技合作项目统计表(表二) 3、科技中介机构统计调查表(表三) 4、农村科技示范户统计表(表四)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二○○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