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16:23:27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2020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孵化器、众创空间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i.kjj.lishu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指南附后),申报流程为:企业填报—>县市区初审—>市局评审—>发文公示—>发文认定。
二、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局的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
三、材料上报要求
按《市级孵化器提交材料清单》、《市级众创空间提交材料清单》要求,在网络申报系统上提交相关材料。并请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以备专家现场考察。对于新成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和毕业企业数两项认定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其他
已获批、备案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自动列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考评,无需重复申报。
联系人:余杨 2051887
附件:1.市级孵化器提交材料清单
2.市级众创空间提交材料清单
3.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指南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