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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0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04 16:08:23

  根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丽水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丽科〔2019〕12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确定拟拨付的2020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为96.72万元(名单见附件)。现对拟拨付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拨付资金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与成果处,余杨,2051811;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李上春,2051849;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朱锋华,2669290。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科技大楼510办公室

  附件:2020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审核明细表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附件:2020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审核明细表.docx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0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的公示

来源:丽水市科技局 作者:丽水jiep同步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

  根据《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丽水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丽科〔2019〕12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确定拟拨付的2020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为96.72万元(名单见附件)。现对拟拨付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拨付资金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与成果处,余杨,2051811;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李上春,2051849;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朱锋华,2669290。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科技大楼510办公室

  附件:2020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审核明细表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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