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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在研科技项目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16:47:40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有效督促与掌握科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丽水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丽科〔2017〕28号)要求,现开展市级在研科技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2021年1月1日以前立项的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和科技合作等各类财政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的在研项目。

二、报告内容

各有关在研科技项目需报告研究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突破、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和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安排。

三、有关要求

1.科技项目年度工作报告是实行追踪问效制和绩效考评制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希望各有关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务必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并及时提交报告。

2.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登陆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i.kjj.lishui.gov.cn/),按要求认真、完整填报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并在附件中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在研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监督审核。

3.请于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在研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联系人:

农村社发与合作处(规划处):吴彦勋  0578-2138609

农村社发与合作处(规划处):孟月志  0578-2051854

高新与成果处(基础处):    余  杨  0578-2051887

办公室(外专局):          全钢锋  0578-2051815

技术支持:

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吴国胜  0578-2133365


附件:

1.在研科技项目清单

2.科技项目年度报告编写提纲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丽水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清单.xls

附件2:丽水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丽水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在研科技项目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科技局 作者:吴国胜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有效督促与掌握科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丽水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丽科〔2017〕28号)要求,现开展市级在研科技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2021年1月1日以前立项的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和科技合作等各类财政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的在研项目。

二、报告内容

各有关在研科技项目需报告研究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突破、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和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安排。

三、有关要求

1.科技项目年度工作报告是实行追踪问效制和绩效考评制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希望各有关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务必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并及时提交报告。

2.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登陆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i.kjj.lishui.gov.cn/),按要求认真、完整填报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并在附件中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在研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监督审核。

3.请于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在研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联系人:

农村社发与合作处(规划处):吴彦勋  0578-2138609

农村社发与合作处(规划处):孟月志  0578-2051854

高新与成果处(基础处):    余  杨  0578-2051887

办公室(外专局):          全钢锋  0578-2051815

技术支持:

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吴国胜  0578-2133365


附件:

1.在研科技项目清单

2.科技项目年度报告编写提纲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丽水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清单.xls

附件2:丽水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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