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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2 09:55:40

市本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作用,根据《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16)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1年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将紧紧围绕“丽水之赞”,创新实践“八八战略”,以打造浙江大花园核心区为战略定位,以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为平台载体,选择一批具有前瞻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发展思路,为推动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支持。

(一)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传统农业产业提升及新兴农业产业培育思考(主动设计);

2.丽水乡村振兴机制、路径和模式研究(主动设计);

3.科技平台管理机制体制创新研究(主动设计);

4.大花园核心区绿色经济发展研究;

5.华侨经济发展与资源要素研究;

(二)积极探索绿色发展路径

6.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创新探索(主动设计);

7.浙西南红色资源(整合价值提炼与活化)研究(主动设计);

8.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体系构建和服务模式研究(主动设计);

9.丽水市非遗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研究;

10.大花园核心园建设背景下丽水旅游环境空间营造研究;

11.乡村存量资源整合和利用研究;

(三)增进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

12.优化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创新机制体制研究(主动设计);

13.老龄化社会康养及照护能力提升的机制创新研究(主动设计);

14.社会养老体系及管理服务人才培养机制研究(主动设计);

15.国家公园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

16.康养(医院)进森林创新机制体制研究;

17.全域旅游背景下丽水旅居养生养老研究;

18.“人口老龄化”对策研究;

19.加快发展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培育及引入机制与实践研究。

其中加粗的条目为主动设计项目。

二、申请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和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它单位;有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稳定的研究队伍;鼓励承担单位提供相应的科研配套经费,并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条件。

2.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数据、案例支撑,又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丽水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鼓励申报单位与研究成果应用部门联合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经历,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请人或企业在同一年度不得用类似项目申报不同类型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除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外,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限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允许同时在研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报送的项目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申请程序

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丽水市科技信息网,登录“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项目申报均通过网络申报。

项目网络申报至2021年7月18日止。

申报网址:https://sti.kjj.lishui.gov.cn/

联系人:市科技局办公室(外专局)吕高卿,2051860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2日


1.丽科〔2016〕35号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cebx

2.丽科〔2020〕42号关于印发《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cebx

3.可行性报告模板.doc

20.丽科〔2017〕28号丽水市本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cebx

丽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科技局 作者:舒康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

市本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作用,根据《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16)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1年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将紧紧围绕“丽水之赞”,创新实践“八八战略”,以打造浙江大花园核心区为战略定位,以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为平台载体,选择一批具有前瞻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发展思路,为推动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支持。

(一)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传统农业产业提升及新兴农业产业培育思考(主动设计);

2.丽水乡村振兴机制、路径和模式研究(主动设计);

3.科技平台管理机制体制创新研究(主动设计);

4.大花园核心区绿色经济发展研究;

5.华侨经济发展与资源要素研究;

(二)积极探索绿色发展路径

6.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创新探索(主动设计);

7.浙西南红色资源(整合价值提炼与活化)研究(主动设计);

8.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体系构建和服务模式研究(主动设计);

9.丽水市非遗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研究;

10.大花园核心园建设背景下丽水旅游环境空间营造研究;

11.乡村存量资源整合和利用研究;

(三)增进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

12.优化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创新机制体制研究(主动设计);

13.老龄化社会康养及照护能力提升的机制创新研究(主动设计);

14.社会养老体系及管理服务人才培养机制研究(主动设计);

15.国家公园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

16.康养(医院)进森林创新机制体制研究;

17.全域旅游背景下丽水旅居养生养老研究;

18.“人口老龄化”对策研究;

19.加快发展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培育及引入机制与实践研究。

其中加粗的条目为主动设计项目。

二、申请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和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它单位;有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稳定的研究队伍;鼓励承担单位提供相应的科研配套经费,并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条件。

2.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数据、案例支撑,又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丽水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鼓励申报单位与研究成果应用部门联合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经历,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请人或企业在同一年度不得用类似项目申报不同类型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除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外,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限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允许同时在研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报送的项目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申请程序

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丽水市科技信息网,登录“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项目申报均通过网络申报。

项目网络申报至2021年7月18日止。

申报网址:https://sti.kjj.lishui.gov.cn/

联系人:市科技局办公室(外专局)吕高卿,2051860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2日


1.丽科〔2016〕35号丽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cebx

2.丽科〔2020〕42号关于印发《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cebx

3.可行性报告模板.doc

20.丽科〔2017〕28号丽水市本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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