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 16:37: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将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
1.被提名者在2022年3月4日前完成所在单位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系统提交全套完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2022年3月20日前,被提名者在系统下载提名书主件,经有关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字后,在系统上传PDF扫描件。
3.提名形式、基本条件等各项要求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联系人: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处 吴夏芝
电话:0578-2051838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