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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27 18:24:05

为促进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管理工作,市科技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准入指引》)。现将《准入指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省级及丽水市对“双减”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现状,制定出台了《准入指引》。

二、主要内容

《准入指引》分为八大点及附件。

(一)适用范围。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定义,明确该类型机构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编程、机器人、创客、科普知识等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二)机构设置。明确科技类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对机构名称、章程及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进行具体规定。

(三)场地设施。明确科技类培训机构场地性质、场地面积、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对场所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将相关证件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等公开公示。

(四)从业人员。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如学历、职业能力等进行具体规定,明确从业人员的数量、专兼职人员比例及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等要求。

(五)培训内容。明确了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及培训教材的要求。

(六)资金监管。要求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须公示,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收费及预收费。

(七)审批登记。明确审批流程,明确审批各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培训机构根据性质选择属地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进行名称预登记,再将申请材料交由科技与教育部门联合审核,根据审批意见至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八)其他事项。明确《准入指引》实施日期,并根据省厅的工作要求,规定已设立的科技类培训机构须在2024年2月14日前完成重新审批登记工作。

(九)附件。附件包含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审核意见书模板、申请设立科技类培训机构所需提供材料清单等内容。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7日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 (1).pdf

《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丽水市科技局 作者:舒康发布时间:2022-06-27   浏览次数:

为促进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管理工作,市科技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准入指引》)。现将《准入指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省级及丽水市对“双减”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现状,制定出台了《准入指引》。

二、主要内容

《准入指引》分为八大点及附件。

(一)适用范围。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定义,明确该类型机构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编程、机器人、创客、科普知识等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二)机构设置。明确科技类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对机构名称、章程及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进行具体规定。

(三)场地设施。明确科技类培训机构场地性质、场地面积、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对场所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将相关证件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等公开公示。

(四)从业人员。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如学历、职业能力等进行具体规定,明确从业人员的数量、专兼职人员比例及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等要求。

(五)培训内容。明确了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及培训教材的要求。

(六)资金监管。要求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须公示,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收费及预收费。

(七)审批登记。明确审批流程,明确审批各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培训机构根据性质选择属地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进行名称预登记,再将申请材料交由科技与教育部门联合审核,根据审批意见至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八)其他事项。明确《准入指引》实施日期,并根据省厅的工作要求,规定已设立的科技类培训机构须在2024年2月14日前完成重新审批登记工作。

(九)附件。附件包含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审核意见书模板、申请设立科技类培训机构所需提供材料清单等内容。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7日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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