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标准化认定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11:35:54
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青年人才来丽创新,根据《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丽委人办〔2023〕5号),现发布2023年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标准化认定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领域
对标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聚焦丽水市“1515”科技创新体系和“1315”先进制造业集群紧缺急需的高端人才。
二、申报类型
青年人才项目
三、申报条件
到丽水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从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青年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般具有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国内理、工、农、医)等专业博士学位;
2.全职在当地工作满3个月(计算截至2023年11月);
3.年薪不低于25万元;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应满足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
5.2022年10月1日以后新在丽水缴纳社保,且目前仍在缴纳。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至11月25日。申报人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sti.kjj.lishui.gov.cn/),填写《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报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标准化认定申请表》等材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进行申报。
(二)形式审查。11月25日至11月30日,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专项办)会同项目落地单位对申报对象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年薪、成果和业绩等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三)实地核查。项目落地单位到用人单位实地核查(市专项办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申报人与用人单位岗位匹配度、到岗真实性、履职可行性等情况。
(四)审议发文。市专项办在综合形式审查与实地核查情况,确定入选初步名单和支持类别并发文。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报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标准化认定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2)学历学位证书;(3)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5)在丽水缴纳社保证明;(6)用人单位薪资支付证明及个税缴纳记录;(7)在国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2022年以来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2022年7月以来的个人出入境证明;(8)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9)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10)奖励证书;(11)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支持政策
对入选青年项目的人才,按引进人才年薪的60%给予用人单位项目资助,累计最高补助20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不超过40万元。入选青年项目的人才,可按现行政策在丽水市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关键小事”政策。
七、联系方式
丽水市科技局0578-2051815
丽水市数字发展有限公司0578-2095840
丽水经开区0578-2990209
莲都区0578-2278093
龙泉市0578-7262277
青田县0578-6832060
云和县0578-5523136
庆元县0578-6056310
缙云县0578-3312573
遂昌县0578-8529379
松阳县0578-8060366
景宁县0578-5889517
附件:
1.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报书;
2.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标准化认定申请表;
丽水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报书(创新项目与青年项目).doc
附件2: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标准化认定申请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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