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拟认定2023年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9 15:11:46
根据《丽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22〕18号)和相关申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拟认定的2023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并提供调查线索和必要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与成果处(基础处) 何 杰 0578-2051817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全钢锋 0578-2051849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 邮编:323000
附件:2023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培育)名单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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