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丽水市)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7 16:22:38
各注册依托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丽水市)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及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联合基金是指由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丽水市政府联合出资设立的,旨在围绕丽水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学研究需求,吸引和集聚省内外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支持丽水打造全国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研究领域
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目标,聚焦加速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重点在智能控制与先进技术、精准医学、现代农业等领域梳理凝练科学问题。
三、征集要求
(一)项目指南建议类型
根据年度立项计划,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丽水市)项目拟资助立项重点项目、探索项目2类。
1.重点项目:对全省注册依托单位开放申报,鼓励申请单位与丽水市所辖依托单位合作申请。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2.探索项目:仅针对丽水市所辖依托单位开放,申请人须为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全职在编人员,2024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且2024年1月1日前未获省级以上(含)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二)指南建议规范性要求
1.科学性。项目指南建议的研究方向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选择一个最匹配的省基金学科代码。
3.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的问题,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丽水市产业发展的需求、优势和特色,关注我市五大主导产业链和优势学科创新需求,面向在省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研究领域。
5.安全性。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三)注意事项
1.此次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各注册依托单位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指南建议分别不超过3项。
2.为提高项目指南建议质量,各注册依托单位应分领域组织对申报指南建议进行遴选。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各注册依托单位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项目指南建议(附件1电子稿)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版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丽水科技局规划合作处。
联系人:李勇峰;0578-2051877
附件:
1.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丽水市)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2.省自然科学基金代码表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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