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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15:40: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内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促进科技专项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3年获得市本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且在执行期内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组织程序

1.实地走访。由市科技局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联合各项目主管和专家,实地走访项目承担单位,了解项目研发组织实施进展情况,科研经费执行进度和经费报销流程时长等。实地走访检查安排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一对一另行通知。

2.会议答辩。市科技局规划合作处牵头,组织专家分领域召开中期检查会议。集中听取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审阅材料、质询讨论后形成中期检查专家意见。时间安排在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检查内容。以立项项目书为依据,重点检查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包含项目技术总结和项目财务报表。项目技术总结主要包括中期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技术阶段性总结报告和其它支撑材料;项目财务报表主要包括经财务系统导出的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等。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承担的项目通知工作,确保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应在5月14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成果内容、项目技术阶段性总结报告和财务相关材料以及其它支撑材料准备。

联系人:吴国胜,0578-2133365


附件:2024年市本级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2024年市本级中期检查项目清单.doc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科技局 作者:舒康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丽水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内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促进科技专项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3年获得市本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且在执行期内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组织程序

1.实地走访。由市科技局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联合各项目主管和专家,实地走访项目承担单位,了解项目研发组织实施进展情况,科研经费执行进度和经费报销流程时长等。实地走访检查安排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一对一另行通知。

2.会议答辩。市科技局规划合作处牵头,组织专家分领域召开中期检查会议。集中听取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审阅材料、质询讨论后形成中期检查专家意见。时间安排在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检查内容。以立项项目书为依据,重点检查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包含项目技术总结和项目财务报表。项目技术总结主要包括中期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技术阶段性总结报告和其它支撑材料;项目财务报表主要包括经财务系统导出的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等。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承担的项目通知工作,确保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应在5月14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成果内容、项目技术阶段性总结报告和财务相关材料以及其它支撑材料准备。

联系人:吴国胜,0578-2133365


附件:2024年市本级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2024年市本级中期检查项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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