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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6 18:01:20

各县(市、区)科技局、云和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经开区经促部,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平台建设”, 选择“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或“省高企研发中心”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其中,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等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底,其他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底。

(二)市县审核。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系统,开展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申报信息及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其中,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并将审查情况上传系统(要加盖公章)。

1.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审核。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于8月26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审核并通过浙政钉上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推荐申报名单(要加盖公章)。

2.省高企研发中心审核。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于9月1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审核并通过浙政钉上报省高企研发中心推荐申报名单(要加盖公章)。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

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和上传

的材料应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

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大省级、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规模体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

(三)鼓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大企业研发机构支持力度,在科技项目安排、科技人才引育、研发费用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帮助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使用,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国家惠企政策。


省经信厅政策咨询: 高新处吴扬青、省电检院唐相雷。

联系电话:0571-81029700

系统技术咨询:沈涛,0571-85151402


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人:

丽水市科技局 吴庆燕 0578-2051813

经开区经促部  杨  承0578-2600130

莲都区科技局 蓝李俏0578-2278092

青田县科技局 吴文进 0578-6816005

缙云县科技局 周硕骏 0578-3268006

遂昌县科技局 周方平0578-8529381

松阳县科技局 杨美凤0578-8802795

云和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程亚芳 0578-5523165

庆元县科技局 姚易轩 0578-6056309

景宁经济商务科技局 仝方超 0578-5610237

龙泉市科技局 徐华锋0578-7262276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6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科技局 作者:舒康发布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云和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经开区经促部,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平台建设”, 选择“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或“省高企研发中心”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其中,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等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底,其他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底。

(二)市县审核。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系统,开展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申报信息及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其中,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并将审查情况上传系统(要加盖公章)。

1.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审核。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于8月26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审核并通过浙政钉上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推荐申报名单(要加盖公章)。

2.省高企研发中心审核。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于9月1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审核并通过浙政钉上报省高企研发中心推荐申报名单(要加盖公章)。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

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和上传

的材料应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

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大省级、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规模体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

(三)鼓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大企业研发机构支持力度,在科技项目安排、科技人才引育、研发费用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帮助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使用,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国家惠企政策。


省经信厅政策咨询: 高新处吴扬青、省电检院唐相雷。

联系电话:0571-81029700

系统技术咨询:沈涛,0571-85151402


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人:

丽水市科技局 吴庆燕 0578-2051813

经开区经促部  杨  承0578-2600130

莲都区科技局 蓝李俏0578-2278092

青田县科技局 吴文进 0578-6816005

缙云县科技局 周硕骏 0578-3268006

遂昌县科技局 周方平0578-8529381

松阳县科技局 杨美凤0578-8802795

云和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程亚芳 0578-5523165

庆元县科技局 姚易轩 0578-6056309

景宁经济商务科技局 仝方超 0578-5610237

龙泉市科技局 徐华锋0578-7262276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6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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