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拟确定丽水市本级第十批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3 10:28:04
根据《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丽科〔2023〕13号),经各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拟确定华南理工大学等3家服务机构为丽水市本级第十批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成果处(基础处),何杰,2051817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全钢锋,2051849
联系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科技大楼505办公室
附件:拟确定丽水市本级第十批科技创新券地方载体名单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3日
|